各市(州)畜牧業管理(農業農村)局,長白山管委會農水局,各縣(市、區)畜牧業管理(農業農村)局:
按照《吉林省獸用抗菌藥使用減量化行動方案(2021—2025年)》《吉林省畜牧業管理局關于開展省級減抗達標場推薦及效果評價工作的通知》要求,依據農業農村部《獸用抗菌藥使用減量化效果評價方法和標準(試行)》,經企業自評申報、縣級資格審核、市級初評推薦、省級綜合評價、集中公示等工作程序,確定13家養殖場為2023年省級獸用抗菌藥使用減量化行動達標養殖場,現予以公布(見附件)。
省級獸用抗菌藥使用減量化達標場獎補經費已下達至各有關市(州),請各地嚴格項目管理,及時做好獎補資金的發放和跟蹤監管;同時,要加強宣傳推廣,鼓勵支持公布的達標養殖場使用“獸用抗菌藥使用減量化達標養殖場”標識,充分發揮示范引領作用,提升產品品牌價值;要將轄區內達標養殖場全部納入動態監測范圍,貫徹落實好《農業農村部畜牧獸醫局關于加強獸用抗菌藥使用減量化達標養殖場動態管理的通知》(農牧便函﹝2023﹞162號)各項要求,對不符合“減抗”評價標準或轉借轉用標識的養殖場實行退出管理,并收回標識使用權。
各達標養殖場,不得將“獸用抗菌藥使用減量化達標養殖場”標識轉租轉借他人使用。要再接再厲,繼續做好減量化工作,積極帶動廣大養殖場戶開展減量化工作;要繼續嚴格執行獸藥安全使用管理制度,做到規范科學用藥,全面落實獸用處方藥制度、獸藥休藥期制度和“獸藥規范使用”承諾制度,鞏固“減抗”成效,為推動我省畜牧業高質量發展做出更大貢獻。
附件:2023年度省級減抗達標場名單
吉林省畜牧業管理局
2024年5月14日
特別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