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涉農區農業農村委:
為加快推動我市生豬產能恢復,促進生豬產業健康發展,保障豬肉市場供應,根據《天津市生豬產能調控實施方案(2024年修訂)》有關規定,市農業農村委商市財政局研究制定了《2024年天津市穩定生豬生產實施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2024年5月15日
(此件主動公開)
附件:
2024年天津市穩定生豬生產實施方案.docx
2024年天津市穩定生豬生產實施方案
為落實生豬穩產保供省負總責和“菜籃子”市長負責制,加快推動生豬產能恢復,促進生豬產業健康發展,保障豬肉市場供應,依據《天津市生豬產能調控實施方案(2024年修訂)》有關規定,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目標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全會精神,按照中央一號文件及農業農村部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立足當前我市生豬生產實際,充分發揮政策引導作用,穩固基礎生產能力,不斷提升我市豬肉供應保障能力。
二、支持生豬種群繁育提質擴能
(一)支持種用母豬購置。對生豬養殖場戶自2024年4月1日至12月31日從外埠購進的種用母豬(50千克以上),給予每頭800元補助,全市補助數量不超過1.6萬頭。
(二)支持種公豬購置。對種豬場(含種公豬站)、規模豬場自2024年4月1日至12月31日從外埠購進的種公豬,給予每頭2000元補助,全市補助數量不超過700頭。
(三)繼續支持種豬場提升改造。繼續支持寧河原種豬場實施育種創新能力提升項目,提升育種能力。相關政策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農業農村部藏糧于技專項(現代種業提升工程方向)執行。
(四)支持生豬育種核心群性能測定。繼續支持寧河原種豬場、惠康種豬育種有限公司2家國家核心育種場開展核心群性能測定,測定數量6600頭。相關政策按照本市2024年種畜禽生產性能測定實施方案執行。
(五)實施生豬良種補貼。對薊州區、寶坻區、武清區、寧河區、靜海區、北辰區、濱海新區7個涉農區使用良種豬精液開展人工授精的生豬養殖場戶,按照每頭能繁母豬不超過80元的標準予以良種精液補貼,全市不少于4.3萬頭。相關政策按照本市生豬良種補貼實施方案執行。
(六)支持良種仔豬購置。對生豬養殖場戶自2024年4月1日至9月30日從外埠購進的良種仔豬(體重15公斤—75公斤),給予每頭150元補助,全市補助數量不超過35萬頭。
以上種用母豬、種公豬、良種仔豬購置項目,實行“先引后補”,所需資金列入今后年度市級財政預算(優先從土地出讓收益用于農業農村支出中安排);種豬場提升改造、生豬育種核心群性能測定、良種補貼項目所需資金由中央預算內投資和中央財政農業產業發展資金解決。
三、支持生豬生產設備購置
繼續對購置生豬生產所需飼料粉碎機、顆粒飼料壓制機、飼料混合機、飼料膨化機、喂料機、清糞機、糞污固液分離機,以及糞便發酵處理、糞便翻堆、沼液沼渣抽排、病死畜處理等設備予以補助,相關政策按照本市
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政策執行。
四、實施生豬貸款貼息
(一)對養殖場戶提升設施予以貼息。對生豬養殖場戶開展符合《全國現代設施農業建設規劃(2023—2030年)》要求的設施
畜牧業領域新建或改擴建項目從銀行獲得的貸款,執行本市現行現代設施農業建設貸款貼息扶持政策。貼息時間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貼息比例為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同檔次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的70%且不超過2%,單個經營主體年度貼息金額不超過200萬元,單個經營主體每年可申請享受1次貼息扶持。
(二)對生豬養殖予以貼息。對通過農擔公司擔保獲得的生豬養殖貸款,執行本市現行農業擔保貸款貼息有關政策,給予2%的貼息支持。
五、支持探索生豬價格保險試點
鼓勵部分涉農區圍繞“保險+期貨”,聯合保險公司探索開展生豬價格保險。按照地方優勢特色農產品保險財政補貼標準,支持養殖場戶投保生豬價格保險。
六、工作要求
(一)細化實施方案。各涉農區結合本區實際,細化區級項目實施方案,結合政策和項目實施要求,確定科學有效的支持方式。注重發揮財政資金的撬動作用,引導金融和社會資本加大投入。鼓勵各涉農區政府在市級補助基礎上,多渠道籌集資金,提高補助標準,共同促進生豬產能恢復。
(二)強化政策公開。各涉農區要按程序規定及時做好項目實施方案、補助對象、資金安排等信息公開公示工作,并通過多種渠道廣泛宣傳補貼政策,使廣大養殖場戶普遍知情、受益,切實保障養殖場戶的知情權和選擇權,充分調動養殖場戶積極性,營造良好氛圍。
(三)加強資金監管。各涉農區要加強項目日常監督管理,積極采取有效的監管措施,妥善處理項目執行中出現的問題,確保項目實施質量和實施進度,嚴防項目資金運行風險。要加強績效管理,開展全過程績效目標運行監控,確保各項補助政策不折不扣落實到位。